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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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湖南吉首:“三三”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时间:2019-07-15 17:06:18来源:中国扶贫网作者:李静

2018年4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摘帽后,吉首市把脱贫摘帽作为新起点、新征程,坚持“三不减”“三不变”“三不松”的思路,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全力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相融合的发展路子。

坚持责任、压力、任务“三不减”

坚持攻坚责任不减。制定“吉首市脱贫攻坚五级责任清单”,全方位压实联乡联村市级领导的领导责任、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扶贫单位及驻村工作组的扶贫责任、村(社区)的直接责任、结对帮扶干部的帮扶责任,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网络,把责任压实到每一位干部。

坚持攻坚压力不减。为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压茬推进、合力推进,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市委常委会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巩固提升工作,党政正职每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工作,研究扶贫政策,调度工作进展。市委书记、乡镇书记、村支部书记落实“三走访三签字”制度,覆盖走访全市所有贫困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工作协调,调度人力物力,及时跟进工程进度,掌握工作短板,及时整改落实。

坚持攻坚任务不减。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吉首市提高脱贫质量促进稳定脱贫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脱贫成效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吉首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为全市扎实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明确了目标要求,提供了政策依据。

确保政策、标准、效果“三不降”

开展“十大工程”,确保政策红利不降。以“十项工程”为抓手,大力落实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安全住房、教育、健康、生态、综合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巩固提升措施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2018年全市整合涉农资金1.8亿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全面激活贫困群众自我“造血”功能,推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

强化“党建+扶贫”,确保驻村标准不降。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先锋作用,采取“点面结合+精准选派”的方式,以贫困村为重点、非贫困村为关键面,从各单位精选能做事、会干事、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任驻扶贫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与驻村干部,组成139个驻村扶贫工作组,进驻 74个出列村、66个非贫困村(社区)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实现“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派驻工作组、第一支书选派、市直各单位包村、市级领导挂乡联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五个全覆盖。

开展“私人订制”,确保帮扶效果不降。对贫困户开展“私人订制”精准帮扶,要求帮扶干部对自己结对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了然于心、对各项巩固提升帮扶政策的落实逐项跟进、对存在的困难及时解决,全市6707名帮扶干部结对帮扶11238户贫困户,做到“一档一册一餐六访月电话”,每月走访贫困户,及时为贫困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村村召开群众大会,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极大提升。

落实监测、监督、振兴“三不松”

以“动态监测”盯精准。按照“分户甄别、分类处理”原则,对所有农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防止返贫和因病因灾致贫。对新增和返贫人口的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确实识别不准需要清退的“四类人员”,逐户做好走访、登记、评议、比对、公示程序,确保被清退的贫困户准确无误,对贫困户家庭发生人口自然增减的,实事求是地进行变更。同时,严把数据质量关,建立“凡纳入必比对”机制,对所有拟纳入建档立卡的新识别户,录入系统前,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有关行业部门逐个进行数据比对,确保不错一户、不漏一人。

以“监督指导”夯落实。对上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给对应乡镇和街道发交办函,要求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让脱贫成效经得起看、经得起算、经得起问、经得起查。组建市级层面5个督查指导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分片包乡包村,建立督导、通报机制,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安排和部署,查遗补漏,及时进行整改。对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扶贫单位、驻村工作组等“五个层面”进行脱贫攻坚目标管理考核,与“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一月一调度、半年一考核、一年一考评”,建立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监督、全过程指导、全过程考评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

以“点面统筹”促振兴。着眼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将全市脱贫攻坚由面上摘帽向点上补短转变,由摘帽攻坚战向乡村振兴持久战转变。出台了《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吉首市2018-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办法》文件,做到补短板与强产业相统筹、面上巩固和重点突破相统筹。为进一步巩基础设施攻坚成果,通过乡镇自主上报、调查摸底、讨论对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将40个偏远村定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重点村”,每村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推进巩固提升。同时,进一步探索制定差异化政策,针对非建档立卡人口的大病、重病,稳步提高保障救助水平。(作者单位湖南湘西州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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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标签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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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三三”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时间:2019-07-15 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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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静

2018年4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摘帽后,吉首市把脱贫摘帽作为新起点、新征程,坚持“三不减”“三不变”“三不松”的思路,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全力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相融合的发展路子。

坚持责任、压力、任务“三不减”

坚持攻坚责任不减。制定“吉首市脱贫攻坚五级责任清单”,全方位压实联乡联村市级领导的领导责任、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扶贫单位及驻村工作组的扶贫责任、村(社区)的直接责任、结对帮扶干部的帮扶责任,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网络,把责任压实到每一位干部。

坚持攻坚压力不减。为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压茬推进、合力推进,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市委常委会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巩固提升工作,党政正职每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工作,研究扶贫政策,调度工作进展。市委书记、乡镇书记、村支部书记落实“三走访三签字”制度,覆盖走访全市所有贫困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工作协调,调度人力物力,及时跟进工程进度,掌握工作短板,及时整改落实。

坚持攻坚任务不减。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吉首市提高脱贫质量促进稳定脱贫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脱贫成效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吉首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为全市扎实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明确了目标要求,提供了政策依据。

确保政策、标准、效果“三不降”

开展“十大工程”,确保政策红利不降。以“十项工程”为抓手,大力落实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安全住房、教育、健康、生态、综合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巩固提升措施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2018年全市整合涉农资金1.8亿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全面激活贫困群众自我“造血”功能,推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

强化“党建+扶贫”,确保驻村标准不降。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先锋作用,采取“点面结合+精准选派”的方式,以贫困村为重点、非贫困村为关键面,从各单位精选能做事、会干事、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任驻扶贫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与驻村干部,组成139个驻村扶贫工作组,进驻 74个出列村、66个非贫困村(社区)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实现“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派驻工作组、第一支书选派、市直各单位包村、市级领导挂乡联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五个全覆盖。

开展“私人订制”,确保帮扶效果不降。对贫困户开展“私人订制”精准帮扶,要求帮扶干部对自己结对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了然于心、对各项巩固提升帮扶政策的落实逐项跟进、对存在的困难及时解决,全市6707名帮扶干部结对帮扶11238户贫困户,做到“一档一册一餐六访月电话”,每月走访贫困户,及时为贫困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村村召开群众大会,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极大提升。

落实监测、监督、振兴“三不松”

以“动态监测”盯精准。按照“分户甄别、分类处理”原则,对所有农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防止返贫和因病因灾致贫。对新增和返贫人口的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确实识别不准需要清退的“四类人员”,逐户做好走访、登记、评议、比对、公示程序,确保被清退的贫困户准确无误,对贫困户家庭发生人口自然增减的,实事求是地进行变更。同时,严把数据质量关,建立“凡纳入必比对”机制,对所有拟纳入建档立卡的新识别户,录入系统前,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有关行业部门逐个进行数据比对,确保不错一户、不漏一人。

以“监督指导”夯落实。对上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给对应乡镇和街道发交办函,要求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让脱贫成效经得起看、经得起算、经得起问、经得起查。组建市级层面5个督查指导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分片包乡包村,建立督导、通报机制,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安排和部署,查遗补漏,及时进行整改。对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扶贫单位、驻村工作组等“五个层面”进行脱贫攻坚目标管理考核,与“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一月一调度、半年一考核、一年一考评”,建立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监督、全过程指导、全过程考评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

以“点面统筹”促振兴。着眼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将全市脱贫攻坚由面上摘帽向点上补短转变,由摘帽攻坚战向乡村振兴持久战转变。出台了《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吉首市2018-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办法》文件,做到补短板与强产业相统筹、面上巩固和重点突破相统筹。为进一步巩基础设施攻坚成果,通过乡镇自主上报、调查摸底、讨论对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将40个偏远村定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重点村”,每村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推进巩固提升。同时,进一步探索制定差异化政策,针对非建档立卡人口的大病、重病,稳步提高保障救助水平。(作者单位湖南湘西州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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