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既严管更厚爱抓好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3月6日)中指出“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各地可以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
晋中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针对脱贫攻坚战以来,省市的关注点和工作重心客观上在贫困县多一些,在非贫困县上少一些,非贫困县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全市脱贫攻坚短板和弱项的情况,在确保贫困县巩固提升和抓好非贫困县问题起底整改的基础上,加大对非贫困县各方面的支持力度,推进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寿阳县五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补短提质。
着眼于严管,加大对非贫困县问题整改压力
为进一步夯实非贫困县基础工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推进非贫困县问题起底建档限时整改工作方案》(市脱贫攻坚组〔2019〕15号),从2019年底开始到2020年5月底结束,集中半年时间,按照县级起底建档、市级抽查复核、问题整改验收的程序,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开展全方位排查起底。对户排查侧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户容户貌等情况,对村排查聚焦村退出13项指标和村容村貌情况。同时实行层层负责制,村级排查起底台账由村支部书记和工作队长签字确认,乡(镇)排查起底汇总台账由乡(镇)书记签字确认,县级排查起底台账由县委书记签字确认。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把5个非贫困县(区)问题起底限时整改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加大对各县问题起底限时整改的核查验收力度。规定市级抽查发现有1村或2户排查起底整改不实的,对乡镇党政正职作出组织处理,对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进行约谈,并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发现有超过1村或2户排查起底整改不实的,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进行约谈,并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组织抽调5个检查组,成员四十余名,对五个非贫困县排查起底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抽查。确保以更严的标准、更强的力度、更大的压力推动非贫困县夯实工作基础、提升脱贫质量。
着眼于厚爱,加大对非贫困县各项支持力度
3月12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支持和加强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十条措施》(市脱贫攻坚组〔2020〕6号)。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联络指导、强化力量、资金支持、项目统筹、优化流程、创新模式、企业帮扶、社会扶贫、选树典型等十个方面,全方位提出对非贫困县的支持、加强力度,帮助非贫困县补短提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组织领导。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三位副组长分别包联太谷、祁县、平遥三个困难程度较大的非贫困县,全面指导推动包联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推动联络指导。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五个联络推动组,进驻五个非贫困县,加强扶贫政策解读,指导扶贫工作开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深度发现问题短板,加大联络推动整改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专项扶贫行动牵头市直部门要选派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干部定期到非贫困县驻县指导、开展工作。
强化扶贫力量。要求五个非贫困县严格落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落实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度,明确副书记抓统筹、分管副县长抓具体,所有县级领导实行包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制度,确保所有村稳定超过退出标准并持续巩固提升。
加大资金支持。2020年,市级财政要加大对五个非贫困县的投入力度,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亿元,将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规模中的3.5亿元转贷各非贫困县,各县县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应不少于上一年度。坚持项目统筹方面。市直有关单位2020年实施的项目、安排的资金要优先倾斜支持五个非贫困县,全年统筹整合项目资金17.86亿元。
聚焦“三保障”。市住建局落实危房改造资金634万元,市教育局落实上级各类教育支持资金1.24亿元,市卫健委落实村级卫生室和村医补助资金4200万元,市水利局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维修养护资金858万元。
聚焦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各级资金3.5亿元用于五个非贫困县发展农业产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畜牧局要争取中央资金2427万元用于养殖产业发展;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各级生态扶贫资金1000万元以上。
聚焦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提升。市交通运输局要支持非贫困县实施“四好”农村路124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道路提质改造工程707公里,年内力争开工汾河廊带生态旅游通道建设祁县、平遥境内段,争取落实中央、省补资金0.6亿元;国网晋中供电公司争取落实资金9.2亿元,持续推进乡村配电网升级改造;市工信局要积极协调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落实市级资金2.4亿元,确保手机信号和互联网全覆盖;市文旅局要给予资金支持90万元,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文化体系,抓好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场所达标提升。优化项目流程方面。脱贫攻坚期内,对投资额度100万元以下的扶贫项目,特别是有助于贫困群众增收的短平快项目,吸纳劳动力多、带动能力强的就业支持项目,直接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采取议标方式确定实施主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支持带动增收。鼓励动员山西农谷、太谷县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平遥县岳壁中药材产业园、祁县酥梨现代农业产业园、祁县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地域内的种养加项目,通过“基地+农户”、资产收益、委托代养多种方式吸纳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实现增收。对探索创新的带贫模式好、带贫效益大的产业项目,优先给予各类政策、项目、资金倾斜支持。
开展结对帮扶。动员全市优势企业特别是煤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贫困村、户结对帮扶参与脱贫攻坚,主要采取到户产业、劳务用工、产品助销、教育资助、慈善救助等精准帮扶措施,实现1个企业帮扶1个村、带贫不少于100户的目标,全力支持五个非贫困县打好脱贫攻坚战。选树攻坚典型方面。发挥鲜明导向作用,大力选树在五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模范个人和爱心人士对工作突出、群众口碑好的优秀扶贫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营造举全市之力助推五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山西晋中:既严管更厚爱抓好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
时间:2020-03-13 10:01:48
来源:中国扶贫网
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3月6日)中指出“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各地可以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
晋中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针对脱贫攻坚战以来,省市的关注点和工作重心客观上在贫困县多一些,在非贫困县上少一些,非贫困县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全市脱贫攻坚短板和弱项的情况,在确保贫困县巩固提升和抓好非贫困县问题起底整改的基础上,加大对非贫困县各方面的支持力度,推进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寿阳县五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补短提质。
着眼于严管,加大对非贫困县问题整改压力
为进一步夯实非贫困县基础工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推进非贫困县问题起底建档限时整改工作方案》(市脱贫攻坚组〔2019〕15号),从2019年底开始到2020年5月底结束,集中半年时间,按照县级起底建档、市级抽查复核、问题整改验收的程序,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开展全方位排查起底。对户排查侧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户容户貌等情况,对村排查聚焦村退出13项指标和村容村貌情况。同时实行层层负责制,村级排查起底台账由村支部书记和工作队长签字确认,乡(镇)排查起底汇总台账由乡(镇)书记签字确认,县级排查起底台账由县委书记签字确认。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把5个非贫困县(区)问题起底限时整改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加大对各县问题起底限时整改的核查验收力度。规定市级抽查发现有1村或2户排查起底整改不实的,对乡镇党政正职作出组织处理,对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进行约谈,并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发现有超过1村或2户排查起底整改不实的,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进行约谈,并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组织抽调5个检查组,成员四十余名,对五个非贫困县排查起底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抽查。确保以更严的标准、更强的力度、更大的压力推动非贫困县夯实工作基础、提升脱贫质量。
着眼于厚爱,加大对非贫困县各项支持力度
3月12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支持和加强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十条措施》(市脱贫攻坚组〔2020〕6号)。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联络指导、强化力量、资金支持、项目统筹、优化流程、创新模式、企业帮扶、社会扶贫、选树典型等十个方面,全方位提出对非贫困县的支持、加强力度,帮助非贫困县补短提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组织领导。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三位副组长分别包联太谷、祁县、平遥三个困难程度较大的非贫困县,全面指导推动包联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推动联络指导。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五个联络推动组,进驻五个非贫困县,加强扶贫政策解读,指导扶贫工作开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深度发现问题短板,加大联络推动整改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专项扶贫行动牵头市直部门要选派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干部定期到非贫困县驻县指导、开展工作。
强化扶贫力量。要求五个非贫困县严格落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落实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度,明确副书记抓统筹、分管副县长抓具体,所有县级领导实行包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制度,确保所有村稳定超过退出标准并持续巩固提升。
加大资金支持。2020年,市级财政要加大对五个非贫困县的投入力度,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亿元,将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规模中的3.5亿元转贷各非贫困县,各县县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应不少于上一年度。坚持项目统筹方面。市直有关单位2020年实施的项目、安排的资金要优先倾斜支持五个非贫困县,全年统筹整合项目资金17.86亿元。
聚焦“三保障”。市住建局落实危房改造资金634万元,市教育局落实上级各类教育支持资金1.24亿元,市卫健委落实村级卫生室和村医补助资金4200万元,市水利局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维修养护资金858万元。
聚焦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各级资金3.5亿元用于五个非贫困县发展农业产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畜牧局要争取中央资金2427万元用于养殖产业发展;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各级生态扶贫资金1000万元以上。
聚焦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提升。市交通运输局要支持非贫困县实施“四好”农村路124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道路提质改造工程707公里,年内力争开工汾河廊带生态旅游通道建设祁县、平遥境内段,争取落实中央、省补资金0.6亿元;国网晋中供电公司争取落实资金9.2亿元,持续推进乡村配电网升级改造;市工信局要积极协调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落实市级资金2.4亿元,确保手机信号和互联网全覆盖;市文旅局要给予资金支持90万元,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文化体系,抓好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场所达标提升。优化项目流程方面。脱贫攻坚期内,对投资额度100万元以下的扶贫项目,特别是有助于贫困群众增收的短平快项目,吸纳劳动力多、带动能力强的就业支持项目,直接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采取议标方式确定实施主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支持带动增收。鼓励动员山西农谷、太谷县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平遥县岳壁中药材产业园、祁县酥梨现代农业产业园、祁县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地域内的种养加项目,通过“基地+农户”、资产收益、委托代养多种方式吸纳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实现增收。对探索创新的带贫模式好、带贫效益大的产业项目,优先给予各类政策、项目、资金倾斜支持。
开展结对帮扶。动员全市优势企业特别是煤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贫困村、户结对帮扶参与脱贫攻坚,主要采取到户产业、劳务用工、产品助销、教育资助、慈善救助等精准帮扶措施,实现1个企业帮扶1个村、带贫不少于100户的目标,全力支持五个非贫困县打好脱贫攻坚战。选树攻坚典型方面。发挥鲜明导向作用,大力选树在五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模范个人和爱心人士对工作突出、群众口碑好的优秀扶贫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营造举全市之力助推五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