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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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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首例精准防贫救助资金发放

时间:2020-03-19 16:59:09来源:中国扶贫网作者:

3月17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市县扶贫办举行连云港市第一例精准防贫救助资金发放仪式,连云港市政府副市长吴海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胡京宏、灌南县领导任瑜、周文生出席发放仪式,市、县扶贫办、市中心公司负责同志以及精准防贫受资者监护人参加仪式。

连云港市首例精准防贫救助资金发放

首例精准扶贫救助金发放现场

林某,女,今年16岁,2012年被诊断患有轻微癫痫症状,一直靠服药维持病情。2017年被南京鼓楼医院确诊为先天性癫痫病,并做了开颅手术。今年1月,林某又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仁济医院进行微创手术,个人自付医药费13.9987万元。根据《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林某成为连云港市第一例精准防贫救助对象,受助金额为6.149412万元。

《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在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减少贫困存量的同时,连云港市重点关注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略高于“十三五”省定脱贫标准的农村低收入农户,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分类设置精准防贫办法,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工作机制,用改革的办法防贫堵贫,逐步消除绝对贫困,稳定减少相对贫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市所有参加精准防贫救助对象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框定人群,即农村常驻户籍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十三五”省定脱贫标准的1.5倍作为预警线,在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可能致贫、返贫时,均可依程序申请防贫资金扶持。

该市依据相关数据测算,按照县区农村常驻户籍人口的10%左右作为防贫不特定对象,保险费筹集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由县区财政统筹为主,鼓励企业、个人及慈善等捐赠作为补充。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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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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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市县扶贫办举行连云港市第一例精准防贫救助资金发放仪式,连云港市政府副市长吴海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胡京宏、灌南县领导任瑜、周文生出席发放仪式,市、县扶贫办、市中心公司负责同志以及精准防贫受资者监护人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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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女,今年16岁,2012年被诊断患有轻微癫痫症状,一直靠服药维持病情。2017年被南京鼓楼医院确诊为先天性癫痫病,并做了开颅手术。今年1月,林某又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仁济医院进行微创手术,个人自付医药费13.9987万元。根据《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林某成为连云港市第一例精准防贫救助对象,受助金额为6.149412万元。

《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在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减少贫困存量的同时,连云港市重点关注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略高于“十三五”省定脱贫标准的农村低收入农户,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分类设置精准防贫办法,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工作机制,用改革的办法防贫堵贫,逐步消除绝对贫困,稳定减少相对贫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市所有参加精准防贫救助对象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框定人群,即农村常驻户籍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十三五”省定脱贫标准的1.5倍作为预警线,在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可能致贫、返贫时,均可依程序申请防贫资金扶持。

该市依据相关数据测算,按照县区农村常驻户籍人口的10%左右作为防贫不特定对象,保险费筹集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由县区财政统筹为主,鼓励企业、个人及慈善等捐赠作为补充。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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