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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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织密织牢“最后一道防线”

时间:2020-11-13 11:03:14来源:咸阳日报作者:冯萌

决战脱贫攻坚的“冲刺收官”在即,而全市最困难的那部分群众心里却温暖踏实,即使生活中遇到风雨,他们的头顶也总会撑起一把“伞”。

这来自于我市始终以落实“六保”任务、做到“十个百分之百”、抓住“二十个关键环节”为着力点,切实“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不断织密扎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安全网。

据统计,全市19445名未脱贫人口中,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19106人,占未脱贫人口总数的99.02%。1115名监测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623人,占55.87%。808名边缘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594人,占73.51%,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

完善制度机制 强化政策落实

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制定下发《咸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扎实开展兜底保障“对标补短”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33933人,较3月底增加8143人,较2019年12月底增加8219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从5.87%增长到6.24%。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工作的通知》,及时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全市共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825户4875人,发放特困供养金3741.9万元。

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充分发挥。积极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和“一事一议”等工作要求,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全市13个县市区目前均建立了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功能。

疫情和汛期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持续推广社会救助“e救助”网上服务,目前,全市共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救助16059人次,审批通过8045人次,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便可通过“掌上办”“指尖办”,轻松申请所需救助。汛期洪涝灾情期间,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2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8.7万元。

构建长效机制 补齐短板弱项

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基本生活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优化兜底保障政策和工作流程,对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预警、排查核实,第一时间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干部、村(居)委会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和特困人员的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全市13个县市区1783个行政村和251个社区,均建立了5-10人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服务队13188人。

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印发了《咸阳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细化了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重点围绕“十个百分之百”,扎实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了“十个百分之百”各项指标。

凝聚多方力量 形成工作合力

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组织“多对一”组团扶贫,全市600多家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在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技术、慈善、教育助学、就业医疗等方面累计投入资金物资1.3亿元,受益17.76万人。苏陕社会扶贫协作共签订咸泰扶贫项目50个,落实帮扶资金614.05万元,4个摘帽县脱贫工作得到有力促进。

结合我市搬迁安置点规模均在300户以下的实际,目前依法依规设置村(居)民小组、小组理事会或业主委员会88个,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并入就近村(居)组织。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搬迁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生活习惯,促进搬迁村(社区)文化融合、乡风融合、感情融合,提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融入度。

积极推动全市爱心超市规范发展,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搭建社会扶贫平台,为贫困户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提振主动脱贫的精气神。

目前,全市担负脱贫攻坚任务的11个县市共建成“爱心超市”1164个,共投入资金1854万元,物资投入折价365万元,受益群众63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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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标签搬迁后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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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织密织牢“最后一道防线”

时间:2020-11-13 11:03:14

来源:咸阳日报

作者:冯萌

决战脱贫攻坚的“冲刺收官”在即,而全市最困难的那部分群众心里却温暖踏实,即使生活中遇到风雨,他们的头顶也总会撑起一把“伞”。

这来自于我市始终以落实“六保”任务、做到“十个百分之百”、抓住“二十个关键环节”为着力点,切实“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不断织密扎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安全网。

据统计,全市19445名未脱贫人口中,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19106人,占未脱贫人口总数的99.02%。1115名监测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623人,占55.87%。808名边缘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594人,占73.51%,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

完善制度机制 强化政策落实

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制定下发《咸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扎实开展兜底保障“对标补短”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33933人,较3月底增加8143人,较2019年12月底增加8219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从5.87%增长到6.24%。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工作的通知》,及时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全市共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825户4875人,发放特困供养金3741.9万元。

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充分发挥。积极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和“一事一议”等工作要求,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全市13个县市区目前均建立了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功能。

疫情和汛期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持续推广社会救助“e救助”网上服务,目前,全市共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救助16059人次,审批通过8045人次,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便可通过“掌上办”“指尖办”,轻松申请所需救助。汛期洪涝灾情期间,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2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8.7万元。

构建长效机制 补齐短板弱项

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基本生活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优化兜底保障政策和工作流程,对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预警、排查核实,第一时间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干部、村(居)委会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和特困人员的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全市13个县市区1783个行政村和251个社区,均建立了5-10人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服务队13188人。

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印发了《咸阳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细化了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重点围绕“十个百分之百”,扎实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了“十个百分之百”各项指标。

凝聚多方力量 形成工作合力

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组织“多对一”组团扶贫,全市600多家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在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技术、慈善、教育助学、就业医疗等方面累计投入资金物资1.3亿元,受益17.76万人。苏陕社会扶贫协作共签订咸泰扶贫项目50个,落实帮扶资金614.05万元,4个摘帽县脱贫工作得到有力促进。

结合我市搬迁安置点规模均在300户以下的实际,目前依法依规设置村(居)民小组、小组理事会或业主委员会88个,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并入就近村(居)组织。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搬迁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生活习惯,促进搬迁村(社区)文化融合、乡风融合、感情融合,提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融入度。

积极推动全市爱心超市规范发展,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搭建社会扶贫平台,为贫困户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提振主动脱贫的精气神。

目前,全市担负脱贫攻坚任务的11个县市共建成“爱心超市”1164个,共投入资金1854万元,物资投入折价365万元,受益群众63万余人。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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