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案例征文活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举措抓紧抓实;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促进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深入挖掘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案例征文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支撑单位:国家乡村环境治理科技创新联盟
二、征集对象
(一)各级乡村振兴部门。
(二)各企事业单位。
(三)各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投稿要求
(一)投稿作品需从人居环境整治角度出发,聚集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主要围绕具有可复制、推广意义的典型经验做法来写。
(二)投稿作品不拘一格,可纪录可叙事,要聚焦主题,用真实的案例和故事充分体现整治成效。
(三)文稿至少配3张图片,字数3000字左右。
(四)个人投稿作品应经当地政府(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推荐。
四、投稿方式和时间
(一)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以及有关推荐审核材料发至邮箱:15810034900@163.com,文件命名为“单位(个人)+作品名称”,投稿时请提供一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峰
联系电话:010-84151820
五、成果运用
投稿作品将择优刊登在《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部分优秀作品将联合快手、抖音、B站等短视频平台进行推介。年底将视情况召开交流座谈会。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作品不得出现有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二)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已在其他媒体发表请注明;同时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创作权益。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主办方享使用权和传播权,不另行通知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投稿作品知识产权归组织单位和投稿者共同所有,所有投稿作品授权组织单位有转授权的权利。
(五)此次征文活动由《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负责解释。
附件:审核推荐表.docx
《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2021年8月9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案例征文活动
时间:2021-08-09 20:07:27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作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举措抓紧抓实;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促进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深入挖掘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案例征文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支撑单位:国家乡村环境治理科技创新联盟
二、征集对象
(一)各级乡村振兴部门。
(二)各企事业单位。
(三)各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投稿要求
(一)投稿作品需从人居环境整治角度出发,聚集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主要围绕具有可复制、推广意义的典型经验做法来写。
(二)投稿作品不拘一格,可纪录可叙事,要聚焦主题,用真实的案例和故事充分体现整治成效。
(三)文稿至少配3张图片,字数3000字左右。
(四)个人投稿作品应经当地政府(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推荐。
四、投稿方式和时间
(一)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以及有关推荐审核材料发至邮箱:15810034900@163.com,文件命名为“单位(个人)+作品名称”,投稿时请提供一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峰
联系电话:010-84151820
五、成果运用
投稿作品将择优刊登在《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部分优秀作品将联合快手、抖音、B站等短视频平台进行推介。年底将视情况召开交流座谈会。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作品不得出现有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二)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已在其他媒体发表请注明;同时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创作权益。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主办方享使用权和传播权,不另行通知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投稿作品知识产权归组织单位和投稿者共同所有,所有投稿作品授权组织单位有转授权的权利。
(五)此次征文活动由《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负责解释。
附件:审核推荐表.docx
《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2021年8月9日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张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