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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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健全机制整合力量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时间:2021-08-21 11:25:34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作者:四川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以来,四川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领导体制、推进机制,形成了整合各方力量、上下联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一、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

最近,四川省委调整和加强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保留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其职能并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仍然设在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下设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科技创新和补齐农业种业农业装备农业冷链物流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短板等6个专班。市县也都按此规格成立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二、坚持党委主要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机制

2018年以来,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之外,省委主要领导每年围绕一个主题,主持召开一次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参加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省委分管领导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省村社发展促进大会,高位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立了以现代农业园区10+3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等为载体,整体推进乡村“五大振兴”的工作思路。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印发省委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每半年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年底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各市(州)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三、建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机制

财政投入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统计科目口径,明确要求涉农县(市、区)每年公共财政支出中乡村振兴投入要达到一定比例,并实施财政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20年全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4024亿元、同比增长15.6%。

金融投入方面,围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出台政策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机制,涉农贷款新增额连续两年占全省各项贷款新增额的四分之一左右。

用地保障方面,明确规定各地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至少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此外,省委还要求各级主管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的部门每年年初和年底要向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全面建立乡村振兴考核激励机制

一是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省委、省政府出台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具体由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每年评选5个市(州)和三分之一的省直部门(单位)作为优秀等次,由省委、省政府进行通报表扬,并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个市(州)奖补1亿元;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进行约谈。同时,把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二是开展乡村振兴考评激励。从2019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每年评定10个乡村振兴先进县、50个先进乡镇、500个示范村,对每个先进县给予资金奖励6000万元、建设用地指标300亩,对先进乡镇、示范村分别给予资金奖励500万元、60万元。

三是开展现代农业园区考评激励。每年评定一批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对三星、四星、五星级园区分别给予1000万、1500万、2000万元资金奖补。此外,省委、省政府每年还专项评选表扬一批农民增收、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县,充分调动各地抓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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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林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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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整合力量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时间:2021-08-21 11: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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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川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以来,四川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领导体制、推进机制,形成了整合各方力量、上下联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一、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

最近,四川省委调整和加强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保留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其职能并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仍然设在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下设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科技创新和补齐农业种业农业装备农业冷链物流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短板等6个专班。市县也都按此规格成立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二、坚持党委主要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机制

2018年以来,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之外,省委主要领导每年围绕一个主题,主持召开一次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参加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省委分管领导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省村社发展促进大会,高位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立了以现代农业园区10+3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等为载体,整体推进乡村“五大振兴”的工作思路。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印发省委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每半年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年底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各市(州)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三、建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机制

财政投入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统计科目口径,明确要求涉农县(市、区)每年公共财政支出中乡村振兴投入要达到一定比例,并实施财政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20年全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4024亿元、同比增长15.6%。

金融投入方面,围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出台政策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机制,涉农贷款新增额连续两年占全省各项贷款新增额的四分之一左右。

用地保障方面,明确规定各地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至少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此外,省委还要求各级主管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的部门每年年初和年底要向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全面建立乡村振兴考核激励机制

一是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省委、省政府出台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具体由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每年评选5个市(州)和三分之一的省直部门(单位)作为优秀等次,由省委、省政府进行通报表扬,并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个市(州)奖补1亿元;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进行约谈。同时,把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二是开展乡村振兴考评激励。从2019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每年评定10个乡村振兴先进县、50个先进乡镇、500个示范村,对每个先进县给予资金奖励6000万元、建设用地指标300亩,对先进乡镇、示范村分别给予资金奖励500万元、60万元。

三是开展现代农业园区考评激励。每年评定一批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对三星、四星、五星级园区分别给予1000万、1500万、2000万元资金奖补。此外,省委、省政府每年还专项评选表扬一批农民增收、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县,充分调动各地抓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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