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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五项制度”齐发力 强化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时间:2021-12-24 09:08:10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作者:

QQ截图20211224090916.jpg

为抓好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效益最大化,宝鸡市通过建立市场化管理机制、资产防风险机制、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资产折旧机制、资产处置机制“五项制度”,实现了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明确、经营权规范、收益权保障、处置权明晰、监督权落实,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宝鸡市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共计26.25亿元。

建立市场化管理机制。坚持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法人制管理,按照市场规律,加强资产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和义务,做好风险防控,规范入股分红。持续优化自主经营、政企合作、资产租赁、村企联建、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模式。千阳县张家塬镇七一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运营模式,依托毗邻全国唯一的良种莎能奶山羊良种繁育中心区位优势,促进了奶山羊养殖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同时通过与当地12户群众达成认养繁种协议,有效解决了群众缺资金和怕投资、怕担风险的问题,提高了群众参与度。2018年七一村集体经济收入是5.8万元,2020年增加到32.8万元。

建立资产防风险机制。以探索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风险监测预警为重点,强化资产全流程风险防范,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将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管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宝鸡市关于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十条措施》,从源头预防,加强风险管控,严把项目“入库关”;对参与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的龙头企业等经营组织加强审核,重点围绕规模、效益、信用、带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严把运营“审核关”;经营性资产所有权者及经营主体定期对资产经营状况进行评估,落实经营性资产动态管理机制,严把资产“监控关”;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发挥村集体监事会监督作用,严把实施“制度关”。太白县实行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四色预警”动态管理,根据资产经营运转及发挥效益状态分别纳入“绿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范围。“绿色”为运营良好的资产,“黄色”为需加强监管和研判存在问题的资产,“橙色”为需改善经营现状,减少亏损的资产,“红色”为需按程序及时稳妥处置的资产。太白县将207个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纳入了“四色预警”管理机制,其中179个纳入绿色预警,19个纳入黄色预警,6个纳入橙色预警,3个纳入红色预警。通过“四色预警”资产防风险机制,指导经营运转良好、效益持续稳定的资产继续发挥带贫益贫效应;研判经营现状不佳的资产,分析问题找准对策,及时扭亏为盈。

 QQ截图20211224090952.jpg

建立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坚持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围绕保障资产所有权者合法权益,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持续增强资产惠农帮扶功能。除法律法规、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有明确规定的,其余全部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化、差异化扶持,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运行管理、村级公益事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方面支出。资产收益的分配必须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程序。从制度上杜绝了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收益分配方式。扶风县召公镇三头村利用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06万元建设牛场,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后,先后将54万元收益资金用于牛场扩大生产,在保证牛场正常运行基础上,剩余收益重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运营、监测户动态帮扶、困难群众补助等方面。通过鼓励困难群众积极参与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既保证了群众获得收益分配,又激发了内生动力。

建立资产折旧机制。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构成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生物资产以及其他资产。宝鸡市探索建立了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折旧机制,指导各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要求,明确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核减折旧成本。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有形及无形损耗,并结合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要求、限制条件等因素予以综合确定。由资产所在的村集体申请,逐级报镇、县级资产管理部门核实后确定年限,确保资产折旧科学合理。前期资产折旧机制的创新探索得到了中国农科院调研团的充分肯定。

建立资产处置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闲置资产或抓紧盘活投入使用或尽快处置;处置资产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转让、拍卖、置换等所有权变更形式。资产处置情况通过县(区)政府网站、镇村公务公开栏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渭滨区对不能正常运营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明确“三方连带”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力、管护不到位,造成设施损毁、设备损坏不能正常发挥设计功能和作用,社会影响较大,问题解决不及时的,管护人员、村委会、镇政府实行三责同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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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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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五项制度”齐发力 强化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时间:2021-12-24 09:08:10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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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效益最大化,宝鸡市通过建立市场化管理机制、资产防风险机制、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资产折旧机制、资产处置机制“五项制度”,实现了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明确、经营权规范、收益权保障、处置权明晰、监督权落实,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宝鸡市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共计26.25亿元。

建立市场化管理机制。坚持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法人制管理,按照市场规律,加强资产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和义务,做好风险防控,规范入股分红。持续优化自主经营、政企合作、资产租赁、村企联建、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模式。千阳县张家塬镇七一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运营模式,依托毗邻全国唯一的良种莎能奶山羊良种繁育中心区位优势,促进了奶山羊养殖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同时通过与当地12户群众达成认养繁种协议,有效解决了群众缺资金和怕投资、怕担风险的问题,提高了群众参与度。2018年七一村集体经济收入是5.8万元,2020年增加到32.8万元。

建立资产防风险机制。以探索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风险监测预警为重点,强化资产全流程风险防范,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将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管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宝鸡市关于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十条措施》,从源头预防,加强风险管控,严把项目“入库关”;对参与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的龙头企业等经营组织加强审核,重点围绕规模、效益、信用、带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严把运营“审核关”;经营性资产所有权者及经营主体定期对资产经营状况进行评估,落实经营性资产动态管理机制,严把资产“监控关”;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发挥村集体监事会监督作用,严把实施“制度关”。太白县实行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四色预警”动态管理,根据资产经营运转及发挥效益状态分别纳入“绿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范围。“绿色”为运营良好的资产,“黄色”为需加强监管和研判存在问题的资产,“橙色”为需改善经营现状,减少亏损的资产,“红色”为需按程序及时稳妥处置的资产。太白县将207个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纳入了“四色预警”管理机制,其中179个纳入绿色预警,19个纳入黄色预警,6个纳入橙色预警,3个纳入红色预警。通过“四色预警”资产防风险机制,指导经营运转良好、效益持续稳定的资产继续发挥带贫益贫效应;研判经营现状不佳的资产,分析问题找准对策,及时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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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坚持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围绕保障资产所有权者合法权益,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持续增强资产惠农帮扶功能。除法律法规、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有明确规定的,其余全部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化、差异化扶持,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运行管理、村级公益事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方面支出。资产收益的分配必须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程序。从制度上杜绝了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收益分配方式。扶风县召公镇三头村利用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06万元建设牛场,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后,先后将54万元收益资金用于牛场扩大生产,在保证牛场正常运行基础上,剩余收益重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运营、监测户动态帮扶、困难群众补助等方面。通过鼓励困难群众积极参与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既保证了群众获得收益分配,又激发了内生动力。

建立资产折旧机制。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构成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生物资产以及其他资产。宝鸡市探索建立了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折旧机制,指导各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要求,明确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核减折旧成本。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有形及无形损耗,并结合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要求、限制条件等因素予以综合确定。由资产所在的村集体申请,逐级报镇、县级资产管理部门核实后确定年限,确保资产折旧科学合理。前期资产折旧机制的创新探索得到了中国农科院调研团的充分肯定。

建立资产处置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闲置资产或抓紧盘活投入使用或尽快处置;处置资产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转让、拍卖、置换等所有权变更形式。资产处置情况通过县(区)政府网站、镇村公务公开栏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渭滨区对不能正常运营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明确“三方连带”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力、管护不到位,造成设施损毁、设备损坏不能正常发挥设计功能和作用,社会影响较大,问题解决不及时的,管护人员、村委会、镇政府实行三责同追。

总监审:姚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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