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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东:数字乡村建设需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

时间:2022-03-03 15:30:33来源:经济日报作者:郭红东

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尚处于早期探索阶段,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试点经验仍在积累中。对标智慧城市建设以及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目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

第一,投入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资金、技术、数据、人才等要素的投入力度不足。乡村地区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居民互联网使用率还不够高,数字素养总体偏低;农业数字技术支撑不足,缺乏经济实用的农业生产智能化设施设备和技术;农业有效数据资源不足,数据资源分散、不够精准,难以利用数据进行趋势性决策分析;乡村数字化复合型人才不足,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文化程度不高,难以应用数字化技术。资源浪费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的平台、软件和数字化设备存在重复建设现象,以及盲目跟风模仿建设数字化项目。

第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城乡不平衡。智慧城市建设起步早,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发展较快,而数字乡村建设起步晚,基础条件不够成熟,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多,发展难度大,进展缓慢。二是区域不平衡。相较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明显落后;相较于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的数字乡村建设相对滞后。三是工农不平衡。相较于工业数字化,农业在数字化生产、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营销、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比较落后。

第三,多元主体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当前数字乡村项目建设还存在过多依赖政府投入的现象,尤其是资金投入方面,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和撬动不足,多元化的协同参与、运营机制还未有效普及,建设力量相对薄弱。开展数字服务且具备较强实力的企业和人才短缺,基层部门数字化专门人员配备不充足,各部门的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和理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数字乡村新业态、新模式还需要深入探索和挖掘。农民的参与度与获得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数字乡村建设要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的方法论,用正确理念指导实践,避免不良倾向和工作误区,并根据实践变化不断进行政策优化。

顶层设计方面,一是要加强整体规划设计。自上而下建立完善的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实施方案与各项配套政策。在省级层面配套制定和实施标志性重大平台、工程、项目和改革。提高各县市对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的共识,统一思想,强化发展定力,鼓励各县市出台数字乡村发展规划。

二是要建成统一的标准体系。出台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标准体系不仅要包含相关通用规则,还要尽可能将标准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核心技术、数据资源、应用场景、运维机制等进行细致说明。

三是要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确保“规定动作接得住、自选动作有创新”,充分激发地方的积极性,按要求完成年度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纳入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尽可能从应用情况而非建设情况的角度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可考虑将村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评价指标。

五是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设立数字“三农”专项资金,谋划实施一批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项目,推进农业大数据平台、数字农业园区、数字农业工厂、电商直播基地、跨境电商园区、物流快递园区等硬件载体建设。

基层创新方面,一是扩大基层试点与创新示范。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探索示范,扩大试点规模,打造一批示范样板,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数字乡村发展。

二是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数字素养。加强基层干部和农民数字素养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数字认识、数字思维,提高农民网络防骗和隐私保护意识。

三是引导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组建省级、市级和县级数字乡村服务联盟,实施数字企业下乡服务行动计划,引导一批数字企业投身数字乡村建设。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四是加快关键场景营造和迭代升级。加快构建与产业、项目、治理、服务等内容相结合的跨应用场景,持续迭代更新应用场景。针对乡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领域更高层次、更多样化的需求场景,加快线上线下资源融合,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向乡村渗透,不断丰富以人为核心的数字乡村场景。

五是提升涉农数据资源的分析利用。搭建统一的农业农村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数字化应用,构建农业农村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对农业农村数据的整合、挖掘、分析和利用,建成数据赋能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应用场景。

六是建立居民参与和反馈机制。强化数字化应用实效,建立激发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机制,及时反馈居民的需求和意见,从用户体验角度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应用场景设计,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作者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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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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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东:数字乡村建设需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

时间:2022-03-03 15:30:33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郭红东

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尚处于早期探索阶段,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试点经验仍在积累中。对标智慧城市建设以及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目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

第一,投入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资金、技术、数据、人才等要素的投入力度不足。乡村地区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居民互联网使用率还不够高,数字素养总体偏低;农业数字技术支撑不足,缺乏经济实用的农业生产智能化设施设备和技术;农业有效数据资源不足,数据资源分散、不够精准,难以利用数据进行趋势性决策分析;乡村数字化复合型人才不足,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文化程度不高,难以应用数字化技术。资源浪费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的平台、软件和数字化设备存在重复建设现象,以及盲目跟风模仿建设数字化项目。

第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城乡不平衡。智慧城市建设起步早,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发展较快,而数字乡村建设起步晚,基础条件不够成熟,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多,发展难度大,进展缓慢。二是区域不平衡。相较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明显落后;相较于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的数字乡村建设相对滞后。三是工农不平衡。相较于工业数字化,农业在数字化生产、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营销、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比较落后。

第三,多元主体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当前数字乡村项目建设还存在过多依赖政府投入的现象,尤其是资金投入方面,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和撬动不足,多元化的协同参与、运营机制还未有效普及,建设力量相对薄弱。开展数字服务且具备较强实力的企业和人才短缺,基层部门数字化专门人员配备不充足,各部门的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和理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数字乡村新业态、新模式还需要深入探索和挖掘。农民的参与度与获得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数字乡村建设要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的方法论,用正确理念指导实践,避免不良倾向和工作误区,并根据实践变化不断进行政策优化。

顶层设计方面,一是要加强整体规划设计。自上而下建立完善的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实施方案与各项配套政策。在省级层面配套制定和实施标志性重大平台、工程、项目和改革。提高各县市对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的共识,统一思想,强化发展定力,鼓励各县市出台数字乡村发展规划。

二是要建成统一的标准体系。出台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标准体系不仅要包含相关通用规则,还要尽可能将标准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核心技术、数据资源、应用场景、运维机制等进行细致说明。

三是要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确保“规定动作接得住、自选动作有创新”,充分激发地方的积极性,按要求完成年度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纳入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尽可能从应用情况而非建设情况的角度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可考虑将村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评价指标。

五是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设立数字“三农”专项资金,谋划实施一批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项目,推进农业大数据平台、数字农业园区、数字农业工厂、电商直播基地、跨境电商园区、物流快递园区等硬件载体建设。

基层创新方面,一是扩大基层试点与创新示范。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探索示范,扩大试点规模,打造一批示范样板,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数字乡村发展。

二是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数字素养。加强基层干部和农民数字素养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数字认识、数字思维,提高农民网络防骗和隐私保护意识。

三是引导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组建省级、市级和县级数字乡村服务联盟,实施数字企业下乡服务行动计划,引导一批数字企业投身数字乡村建设。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四是加快关键场景营造和迭代升级。加快构建与产业、项目、治理、服务等内容相结合的跨应用场景,持续迭代更新应用场景。针对乡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领域更高层次、更多样化的需求场景,加快线上线下资源融合,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向乡村渗透,不断丰富以人为核心的数字乡村场景。

五是提升涉农数据资源的分析利用。搭建统一的农业农村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数字化应用,构建农业农村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对农业农村数据的整合、挖掘、分析和利用,建成数据赋能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应用场景。

六是建立居民参与和反馈机制。强化数字化应用实效,建立激发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机制,及时反馈居民的需求和意见,从用户体验角度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应用场景设计,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作者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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