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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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岚皋县:全面推行“医疗互助”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时间:2023-04-03 11:43:00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3年第7期作者: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通过“政府引导、村办镇管、社会共建、群众共享、平台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再减轻就医个人负担费用约20%,有效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探出一条新路子。

第66页-48.PNG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工作人员为参加“医疗互助”村民办理报销业务。

广泛宣传聚共识

岚皋县把“花小钱办大事”作为打通群众思想的突破口,提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帮互助精神,正向激励群众主动、自愿参与进来。

以会代训统一思想。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院落会、外出创业人员座谈会等,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宣传医疗互助政策,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上门宣传深入人心。积极张贴宣传标语、组织慈善募捐活动、印制发放《告全体村民书》《给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的倡议书》。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基层治理网格员等深入每户村民家中详细宣讲,做到群众对医疗互助的益处、政策和程序明明白白。

网络宣传加强效果。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渠道,有效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实现宣传全覆盖。

三点融合筹资金

岚皋县采用社会、个人、政府“三点融合”措施,拓宽筹集资金渠道,让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得到了充分显现。

社会各界扶持一点。号召慈善机构和本村创业成功人士积极捐赠,凝聚本村集体经济、村内企业和帮扶单位力量,有效募集扶持资金达到本村互助医疗资金的50%。

村(居)民自己出一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保障可持续的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互助资金缴费标准为80元/人/年,村(居)民仅需出资30元/人/年。

政府适当补助一点。以居民实际交费人数和其中低保、残疾、退役军人、脱贫户和监测户人群比例进行配置,由县财政统筹民政、退役军人、乡村振兴等多方资金,原则上按每人10元注入补助资金。

按照社会、个人、政府分别为40元/人/年、30元/人/年、10元/人/年的比例筹资,2022年,全县参加医疗互助11.7万人、参加率92.8%,共计筹资958万元,其中社会筹资资金489万元,群众筹资352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17万元。

定标精管保实效

岚皋县制定“定标精管”办法,把每一分互助金都用得明明白白,利益调整让渡于百姓,帮扶效果明显,赢得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好评。

精准政策标准。确定按病种救助的方式,将救助对象精准到单病种,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实行按病种定额补助,依照国家卫健委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细分为1539个病种,覆盖所有因疾病和伤害住院的病例。

精准救助标准。采用“同样病种同样补、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补助原则,体现“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只认标准不认人、只认病种不认医院”的健康医疗导向,实现“只补助合理费用,不补助过度消费”,有效抑制过度医疗、高消费医疗,有力促进基层分级诊疗。

精准管理方式。借助“互联网+”医疗互助模式,由各镇管理员在系统中导入人员信息和年度人均补助支出预算金额,“一键生成”本镇的年度按病种补助方案。群众出院后,通过手机APP上传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基本医保结算单三份资料,平台自动生成补助金额,由镇财政直接兑付到户。2022年,全县已报销1923人次,兑付补助资金260.3万元,平均补助金额占个人负担费用24.7%。

强化保障筑幸福

岚皋县落实“三面强化”保障,人人“一盘棋”的高度厘清组织职责,注重资金监管和补助落实,保障“好政策”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强化组织领导。设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专项工作组,印发《岚皋县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有序有效。

强化资金监管。各镇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群众医疗补助。资金使用全程接受财政、审计和村民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守得更牢、用得更实。年度互助资金如有结余,则自动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强化补助水平。制定《岚皋县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群众单次住院个人支付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元,即可享受补助,每次最少300元,最高6万元,每年个人累计不超过1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互助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可以减少患病群众家庭支出,让群众看得起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供稿单位:陕西省岚皋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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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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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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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岚皋县:全面推行“医疗互助”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时间:2023-04-03 11:43:00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3年第7期

作者: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通过“政府引导、村办镇管、社会共建、群众共享、平台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再减轻就医个人负担费用约20%,有效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探出一条新路子。

第66页-48.PNG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工作人员为参加“医疗互助”村民办理报销业务。

广泛宣传聚共识

岚皋县把“花小钱办大事”作为打通群众思想的突破口,提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帮互助精神,正向激励群众主动、自愿参与进来。

以会代训统一思想。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院落会、外出创业人员座谈会等,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宣传医疗互助政策,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上门宣传深入人心。积极张贴宣传标语、组织慈善募捐活动、印制发放《告全体村民书》《给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的倡议书》。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基层治理网格员等深入每户村民家中详细宣讲,做到群众对医疗互助的益处、政策和程序明明白白。

网络宣传加强效果。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渠道,有效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实现宣传全覆盖。

三点融合筹资金

岚皋县采用社会、个人、政府“三点融合”措施,拓宽筹集资金渠道,让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得到了充分显现。

社会各界扶持一点。号召慈善机构和本村创业成功人士积极捐赠,凝聚本村集体经济、村内企业和帮扶单位力量,有效募集扶持资金达到本村互助医疗资金的50%。

村(居)民自己出一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保障可持续的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互助资金缴费标准为80元/人/年,村(居)民仅需出资30元/人/年。

政府适当补助一点。以居民实际交费人数和其中低保、残疾、退役军人、脱贫户和监测户人群比例进行配置,由县财政统筹民政、退役军人、乡村振兴等多方资金,原则上按每人10元注入补助资金。

按照社会、个人、政府分别为40元/人/年、30元/人/年、10元/人/年的比例筹资,2022年,全县参加医疗互助11.7万人、参加率92.8%,共计筹资958万元,其中社会筹资资金489万元,群众筹资352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17万元。

定标精管保实效

岚皋县制定“定标精管”办法,把每一分互助金都用得明明白白,利益调整让渡于百姓,帮扶效果明显,赢得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好评。

精准政策标准。确定按病种救助的方式,将救助对象精准到单病种,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实行按病种定额补助,依照国家卫健委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细分为1539个病种,覆盖所有因疾病和伤害住院的病例。

精准救助标准。采用“同样病种同样补、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补助原则,体现“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只认标准不认人、只认病种不认医院”的健康医疗导向,实现“只补助合理费用,不补助过度消费”,有效抑制过度医疗、高消费医疗,有力促进基层分级诊疗。

精准管理方式。借助“互联网+”医疗互助模式,由各镇管理员在系统中导入人员信息和年度人均补助支出预算金额,“一键生成”本镇的年度按病种补助方案。群众出院后,通过手机APP上传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基本医保结算单三份资料,平台自动生成补助金额,由镇财政直接兑付到户。2022年,全县已报销1923人次,兑付补助资金260.3万元,平均补助金额占个人负担费用24.7%。

强化保障筑幸福

岚皋县落实“三面强化”保障,人人“一盘棋”的高度厘清组织职责,注重资金监管和补助落实,保障“好政策”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强化组织领导。设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专项工作组,印发《岚皋县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有序有效。

强化资金监管。各镇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群众医疗补助。资金使用全程接受财政、审计和村民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守得更牢、用得更实。年度互助资金如有结余,则自动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强化补助水平。制定《岚皋县城乡居民医疗互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群众单次住院个人支付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元,即可享受补助,每次最少300元,最高6万元,每年个人累计不超过1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互助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可以减少患病群众家庭支出,让群众看得起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供稿单位:陕西省岚皋县乡村振兴局)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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