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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五抓五促”推动金融帮扶提质增效

时间:2023-05-22 16:30:16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作者: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把主题教育和主责主业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举措,扎实推进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以下简称小额信贷)和“富民贷”为重点的金融帮扶工作,切实履行“践行宗旨为民造福”,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一季度,全区小额信贷余额60.5亿元,同比增长5.4%,覆盖脱贫户比例55%,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富民贷”余额15.04亿元,位列全国第五,助力全区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增速达到17.7%,高于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1.4个百分点。

抓统筹协作促政策落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2023年金融帮扶重点工作清单》,以做好小额信贷和“富民贷”工作为重点,及时商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印发了我区2023年金融帮扶重点工作清单,与自治区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银保监、人民银行等部门定期沟通会商,共享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督导推进工作,共同组织召开全区推进金融帮扶视频会,深入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要求,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指导各地全面推进金融帮扶,促进更多金融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抓任务分解促责任压实。及时分解下达小额信贷、“富民贷”年度目标任务40.6亿元和10亿元,同时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压实县区责任。督导县区全面调查摸底,深挖信贷潜力,细化任务到村、分解进度到月,继续实行主办银行分片包干负责,逐级压实责任。坚持月监测、月分析、月调度,重点督办约谈工作滞后县区,做到压茬有序推进。会同农业银行加大“富民贷”试点推广力度,将“富民贷”由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拓展至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永宁县。2023年一季度已投放小额信贷20252户、10.9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7%;投放“富民贷”7477户、10.74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累计为广大农户节省资金成本超过6000万元。

抓信贷服务促工作落实。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与金融机构协同配合,加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定期比对信息,排查贷款需求,全方位做好信贷服务,做到应贷尽贷。按季度及时进行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过渡期累计为脱贫户贴息补助4.05亿元,其中2023年一季度贴息补助3656万元。积极推广村级金融服务“固原模式”,银行机构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创新完善信贷产品和手机银行线上办贷还款方式,实现“让数据跑腿、送贷款上门”,相关信贷产品均是一次授信、随取随用、不用不计息,贷款审批时限普遍减至2—5个工作日,信贷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抓产业对接促效益提升。坚持一户一策指导脱贫人口制定产业发展计划,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脱贫户”“企业+基地+脱贫户”等合作经营模式,建立保底收购、代种代养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额信贷与产业精准对接、脱贫户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小额信贷助力脱贫人口增收致富的“源头活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今年投入产业占比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今年全区共计安排到人到户项目资金34.57亿元),叠加保险补贴、产业奖补、产销对接、消费帮扶等扶持政策,全面提升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

抓风险防控促健康发展。严格政策执行和跟踪监管,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认真履行县级村三级联审、公开评议等程序,严审资格,严把用途,确保贷款户遴选公开公正透明,贷款真正用在农户发展产业上。按月监测分析全区贷款逾期和到期贷款情况,督导县区建立对应台账,做好还款提醒和风险研判,分类制定预案,坚持减增量去存量并重,严格控制新增逾期,积极清理化解存量逾期,对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展期。截至今年3月底,全区小额信贷逾期余额3491万元,逾期率0.58%;不良率0.79%,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56个百分点,风险整体可控。鼓励各地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健康保”、农业保险,动态调整、规范使用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为脱贫人口和银行机构提供更加充足的风险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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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五抓五促”推动金融帮扶提质增效

时间:2023-05-22 16:30:16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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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把主题教育和主责主业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举措,扎实推进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以下简称小额信贷)和“富民贷”为重点的金融帮扶工作,切实履行“践行宗旨为民造福”,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一季度,全区小额信贷余额60.5亿元,同比增长5.4%,覆盖脱贫户比例55%,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富民贷”余额15.04亿元,位列全国第五,助力全区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增速达到17.7%,高于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1.4个百分点。

抓统筹协作促政策落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2023年金融帮扶重点工作清单》,以做好小额信贷和“富民贷”工作为重点,及时商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印发了我区2023年金融帮扶重点工作清单,与自治区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银保监、人民银行等部门定期沟通会商,共享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督导推进工作,共同组织召开全区推进金融帮扶视频会,深入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要求,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指导各地全面推进金融帮扶,促进更多金融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抓任务分解促责任压实。及时分解下达小额信贷、“富民贷”年度目标任务40.6亿元和10亿元,同时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压实县区责任。督导县区全面调查摸底,深挖信贷潜力,细化任务到村、分解进度到月,继续实行主办银行分片包干负责,逐级压实责任。坚持月监测、月分析、月调度,重点督办约谈工作滞后县区,做到压茬有序推进。会同农业银行加大“富民贷”试点推广力度,将“富民贷”由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拓展至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永宁县。2023年一季度已投放小额信贷20252户、10.9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7%;投放“富民贷”7477户、10.74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累计为广大农户节省资金成本超过6000万元。

抓信贷服务促工作落实。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与金融机构协同配合,加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定期比对信息,排查贷款需求,全方位做好信贷服务,做到应贷尽贷。按季度及时进行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过渡期累计为脱贫户贴息补助4.05亿元,其中2023年一季度贴息补助3656万元。积极推广村级金融服务“固原模式”,银行机构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创新完善信贷产品和手机银行线上办贷还款方式,实现“让数据跑腿、送贷款上门”,相关信贷产品均是一次授信、随取随用、不用不计息,贷款审批时限普遍减至2—5个工作日,信贷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抓产业对接促效益提升。坚持一户一策指导脱贫人口制定产业发展计划,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脱贫户”“企业+基地+脱贫户”等合作经营模式,建立保底收购、代种代养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额信贷与产业精准对接、脱贫户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小额信贷助力脱贫人口增收致富的“源头活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今年投入产业占比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今年全区共计安排到人到户项目资金34.57亿元),叠加保险补贴、产业奖补、产销对接、消费帮扶等扶持政策,全面提升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

抓风险防控促健康发展。严格政策执行和跟踪监管,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认真履行县级村三级联审、公开评议等程序,严审资格,严把用途,确保贷款户遴选公开公正透明,贷款真正用在农户发展产业上。按月监测分析全区贷款逾期和到期贷款情况,督导县区建立对应台账,做好还款提醒和风险研判,分类制定预案,坚持减增量去存量并重,严格控制新增逾期,积极清理化解存量逾期,对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展期。截至今年3月底,全区小额信贷逾期余额3491万元,逾期率0.58%;不良率0.79%,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56个百分点,风险整体可控。鼓励各地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健康保”、农业保险,动态调整、规范使用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为脱贫人口和银行机构提供更加充足的风险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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