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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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

时间:2023-08-15 16:56:15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作者:

近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主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听取关于部分省脱贫群众受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

会议指出,近期受台风和强降雨影响,部分地区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影响。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更加有力有效应对措施,加大对受灾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帮扶力度,努力克服洪涝灾害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会议强调,要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全面排查农户受灾情况,及时将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用好“绿色通道”政策,对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完善相关手续。对因灾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到位、消除风险。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资源,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多渠道帮助受灾地区应对灾情和恢复重建。

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增加受灾脱贫群众收入。支持脱贫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等开展生产自救,支持受灾帮扶企业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加快复工复产、落实联农带农责任,鼓励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脱贫群众参与灾后重建项目获得劳务收入,用好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劳务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防止灾害导致部分脱贫群众收入骤减。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对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监测户应贷尽贷,对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落实展期续贷政策、减轻还款压力。推动有关方面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及时解决受灾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会议强调,要精准安排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受灾严重地区要以县为单位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盘点,对未安排到项目的衔接资金可调整优先用于受灾严重地区和脱贫户。受灾严重地区可结合实际调整衔接资金支出结构,在规定的支出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重点用于支持到人到户帮扶项目、因灾受损的扶贫项目资产和村集体项目恢复重建、小型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加大对受灾脱贫地区的倾斜支持,在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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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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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

时间:2023-08-15 16: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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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主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听取关于部分省脱贫群众受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

会议指出,近期受台风和强降雨影响,部分地区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影响。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更加有力有效应对措施,加大对受灾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帮扶力度,努力克服洪涝灾害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会议强调,要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全面排查农户受灾情况,及时将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用好“绿色通道”政策,对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完善相关手续。对因灾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到位、消除风险。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资源,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多渠道帮助受灾地区应对灾情和恢复重建。

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增加受灾脱贫群众收入。支持脱贫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等开展生产自救,支持受灾帮扶企业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加快复工复产、落实联农带农责任,鼓励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脱贫群众参与灾后重建项目获得劳务收入,用好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劳务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防止灾害导致部分脱贫群众收入骤减。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对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监测户应贷尽贷,对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落实展期续贷政策、减轻还款压力。推动有关方面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及时解决受灾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会议强调,要精准安排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受灾严重地区要以县为单位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盘点,对未安排到项目的衔接资金可调整优先用于受灾严重地区和脱贫户。受灾严重地区可结合实际调整衔接资金支出结构,在规定的支出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重点用于支持到人到户帮扶项目、因灾受损的扶贫项目资产和村集体项目恢复重建、小型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加大对受灾脱贫地区的倾斜支持,在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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