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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推行“三三制”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时间:2023-04-20 16:54:36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作者:赖环杰

近年来,全南县围绕控增量、促退出、抓利用,推行“三三制”,探索建立集中建房、引农进城、有偿退出、农房流转等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建房,盘活了农村“沉睡资产”,增加了农民资产收益,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作出了有益探索。被评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县、全省第一批美丽宜居示范县,连续两年评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先进县。

严把“三个关口”控增量,确保村民建房有规范、有形象

针对农村无序建房现象,全南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须拆旧”要求,把好准入关、选址关、风貌关,从源头上规范农村住房建设。

资格认定严把准入关。制定了《全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意见》,通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6种取得方式、6类认定人员、5种保留情况、5种丧失情况,对农民宅基地资格权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既保障了农民的合法建房资格权益,又做到“一碗水端平”,有效解决了农民建房“哪些人有资格建”问题。

规划引领严把选址关。坚持户有所居、保护耕地、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注重长远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了28个行政村的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预留农民建房用地,保障了农民建房权益。同时,鼓励农村集中规划选址建房,从源头防止农民建房用地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全县已规划建设新农村点980个,较好解决了农民建房“到哪里建”问题。

限高限大严把风貌关。制定下发了《全南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建房审批程序,严控宅基地面积,单宗分散式宅基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集中式宅基地面积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层高不超过3层。同时,以客家传统民居建筑风貌为基底,结合客瑶文化、芳香文化,编印了《全南县农民住房推广图册》供农民建房参考。对按规划集中建房、统一建筑风貌且退出老宅基地的给予每户1万元的奖励,有效解决农民建房“怎样建”问题。

探索“三条路径”促退出,确保村民对“空心房”愿意退、主动退

针对一些村民“宅基地是老祖业”的思想比较严重,“一户多宅”、超面积宅基地现象普遍问题,全南县探索自主流转、有偿拆除、引农进城三条路径,有效解决“危、旧、空”宅基地退出难题。

自主流转促退出。制定出台《全南县农村宅基地流转办法(试行)》,明确指导意见。由村民理事会对农户多余宅基地进行有偿收回,可采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农村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不足的农户可从村民理事会购买宅基地,有效实现宅基地的保值增值和顺畅流转。如金龙镇木金村水东坝通过村民理事会有偿回购,统一集中规划建房,既解决了44户农户建房问题,又节省建设用地15亩。

有偿使用促退出。制定了由村集体向农户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对“一户一宅”超过标准面积的、“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收取5—20元/平方米不等的阶梯式有偿使用费,引导农民有序退出宅基地,共收取52宗地108.47万元有偿使用费。大力整治农村“空心房”和危旧土坯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近年来累计拆除农村“空心房”和危旧土坯房388万平方米,彻底改变了新村旧貌并存和“空心村”局面。

引农进城促退出。出台《全南县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全南县疫情期间退出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管理细则》,对自愿放弃宅基地到县城购房的,给予4万元/户补助,购买政府提供的限价安置房或购买商品房给予1200元/平方米的补贴,并为进城入镇的农户给予教育、就业、信贷等优惠政策。同时发放宅基地使用“资格权证”,15年后可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共有89户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退出农村全部宅基地享受引农进城优惠政策进城购房,节约土地约8884.4平方米。

 破解“三个难题”抓利用,确保村民宅基地可激活、可增收

为解决宅基地资产“沉睡”无法变现的矛盾,全南县打破使用权受限、农房闲置、退出宅基地荒废的瓶颈,对闲置宅基地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租则租,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盘活利用之路。

扩大流转范围破解使用权受限的难题。在《全南县农村宅基地流转办法(试行)》中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转让、出租其宅基地使用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扩大到本村(县城规划区内除外)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条件的人员,增强了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流动性,有效提高了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利用率。

发展旅游产业破解农房闲置的难题。对具有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特色文化以及其他保留意义的建筑物,允许使用权人按规划进行改造,采取租赁、合作、入股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有效拓宽了农民增收空间。如龙源坝镇雅溪村引进旅游企业对古村落进行改造和旅游开发,对剩余430间未拆除土坯房古建筑按旅游规划统一进行了立面改造亮化。29户农户利用闲置农房自主经营,26户农户参与了农房流转,并与旅游投资商签订租赁协议。流转户月增收950元、年增收可达11400元。

综合盘活利用破解退出宅基地荒废的难题。对退出的集中连片宅基地,优先实施“增减挂”项目,增加村集体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近三年共完成“增减挂”项目1030亩,为村集体增加收益2060余万元。对退出的零散宅基地,因地制宜打造成小花园、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停车场、村庄道路等,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美化农村人居环境。(赖环杰)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张院静
标签一线传真    

全南县推行“三三制”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时间:2023-04-20 16:54:36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作者:赖环杰

近年来,全南县围绕控增量、促退出、抓利用,推行“三三制”,探索建立集中建房、引农进城、有偿退出、农房流转等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建房,盘活了农村“沉睡资产”,增加了农民资产收益,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作出了有益探索。被评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县、全省第一批美丽宜居示范县,连续两年评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先进县。

严把“三个关口”控增量,确保村民建房有规范、有形象

针对农村无序建房现象,全南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须拆旧”要求,把好准入关、选址关、风貌关,从源头上规范农村住房建设。

资格认定严把准入关。制定了《全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意见》,通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6种取得方式、6类认定人员、5种保留情况、5种丧失情况,对农民宅基地资格权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既保障了农民的合法建房资格权益,又做到“一碗水端平”,有效解决了农民建房“哪些人有资格建”问题。

规划引领严把选址关。坚持户有所居、保护耕地、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注重长远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了28个行政村的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预留农民建房用地,保障了农民建房权益。同时,鼓励农村集中规划选址建房,从源头防止农民建房用地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全县已规划建设新农村点980个,较好解决了农民建房“到哪里建”问题。

限高限大严把风貌关。制定下发了《全南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建房审批程序,严控宅基地面积,单宗分散式宅基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集中式宅基地面积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层高不超过3层。同时,以客家传统民居建筑风貌为基底,结合客瑶文化、芳香文化,编印了《全南县农民住房推广图册》供农民建房参考。对按规划集中建房、统一建筑风貌且退出老宅基地的给予每户1万元的奖励,有效解决农民建房“怎样建”问题。

探索“三条路径”促退出,确保村民对“空心房”愿意退、主动退

针对一些村民“宅基地是老祖业”的思想比较严重,“一户多宅”、超面积宅基地现象普遍问题,全南县探索自主流转、有偿拆除、引农进城三条路径,有效解决“危、旧、空”宅基地退出难题。

自主流转促退出。制定出台《全南县农村宅基地流转办法(试行)》,明确指导意见。由村民理事会对农户多余宅基地进行有偿收回,可采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农村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不足的农户可从村民理事会购买宅基地,有效实现宅基地的保值增值和顺畅流转。如金龙镇木金村水东坝通过村民理事会有偿回购,统一集中规划建房,既解决了44户农户建房问题,又节省建设用地15亩。

有偿使用促退出。制定了由村集体向农户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对“一户一宅”超过标准面积的、“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收取5—20元/平方米不等的阶梯式有偿使用费,引导农民有序退出宅基地,共收取52宗地108.47万元有偿使用费。大力整治农村“空心房”和危旧土坯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近年来累计拆除农村“空心房”和危旧土坯房388万平方米,彻底改变了新村旧貌并存和“空心村”局面。

引农进城促退出。出台《全南县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全南县疫情期间退出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管理细则》,对自愿放弃宅基地到县城购房的,给予4万元/户补助,购买政府提供的限价安置房或购买商品房给予1200元/平方米的补贴,并为进城入镇的农户给予教育、就业、信贷等优惠政策。同时发放宅基地使用“资格权证”,15年后可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共有89户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退出农村全部宅基地享受引农进城优惠政策进城购房,节约土地约8884.4平方米。

 破解“三个难题”抓利用,确保村民宅基地可激活、可增收

为解决宅基地资产“沉睡”无法变现的矛盾,全南县打破使用权受限、农房闲置、退出宅基地荒废的瓶颈,对闲置宅基地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租则租,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盘活利用之路。

扩大流转范围破解使用权受限的难题。在《全南县农村宅基地流转办法(试行)》中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转让、出租其宅基地使用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扩大到本村(县城规划区内除外)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条件的人员,增强了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流动性,有效提高了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利用率。

发展旅游产业破解农房闲置的难题。对具有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特色文化以及其他保留意义的建筑物,允许使用权人按规划进行改造,采取租赁、合作、入股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有效拓宽了农民增收空间。如龙源坝镇雅溪村引进旅游企业对古村落进行改造和旅游开发,对剩余430间未拆除土坯房古建筑按旅游规划统一进行了立面改造亮化。29户农户利用闲置农房自主经营,26户农户参与了农房流转,并与旅游投资商签订租赁协议。流转户月增收950元、年增收可达11400元。

综合盘活利用破解退出宅基地荒废的难题。对退出的集中连片宅基地,优先实施“增减挂”项目,增加村集体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近三年共完成“增减挂”项目1030亩,为村集体增加收益2060余万元。对退出的零散宅基地,因地制宜打造成小花园、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停车场、村庄道路等,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美化农村人居环境。(赖环杰)

总监审:姚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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