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黑龙江萝北:东明乡“五个结合”加快构建3+1治理体系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时间:2023-08-19 07:37:55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作者: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提升村庄“颜值”,增强乡村治理成效。黑龙江省萝北东明乡党委政府大力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村委会管理、网格化维护+企业精准服务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机制,以突出成效为目标导向,在全乡上下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构建高效能常态化人居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乡村治理见成效、人居环境大提升。先后获得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黑龙江省村庄绿化示范村”、“黑龙江省美丽宜居村庄”、“黑龙江省省级龙江民居试点村”等荣誉称号。

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

深入推行“共谋共管”抓体系创新,积极强化村民自治的“民主”理念,有效化解各行政村空心化、老龄化严重,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力不从心的突出难题,创新工作方式,在村庄清洁治理体系中引进环境卫生第三方服务企业,承担全乡7个行政村共10个自然屯的道路、广场及沟渠、水体的日常卫生清洁,借助企业专职保洁队伍和专用清洁车辆,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攻坚行动,在全乡掀起从点到面,由面及片,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村庄清理整治攻坚热潮。

坚持全域整治与重点提升相结合

深入实施“共抓共建”抓整治,乡党委政府立足乡村长期规划和发展挖潜,深入开展“六清一修一改一建”全力提升村庄环境和村容村貌,量身制定“两巩固、两提升、三创建”工作目标,重点打造“民俗样板、村貌提升、生态特色”三类村庄:加强美化绿化、升级卫生管护,持续巩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红光村和省级龙江民居试点村黎明村,高标准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样板;完善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村屯基础设施,以红丰村、东明村畜禽粪污整治为重点集中力量打造村容村貌提升村;突出绿色生态和空置宅基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打造红鲜村民族菜园示范、新兴村规模养殖、新胜村设施农业相配套的卫生清洁和生态保护,打造绿色生态村庄,集聚项目、资金全力创建“民族乡韵·东明新村”风貌示范带。

坚持财政投入与多方筹资相结合

努力实现“共投共融”抓资金整合,在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的基础上,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拓宽资金来源,优化资金配置,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加大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共融互补,从根源抓起,实现标本兼治、统筹治理、快速提升,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截至目前,全乡已经累计整合县级以奖代投资金、乡镇补充划拨和村级资金27万元,有力形成乡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加大资金投入,集中攻克和铲除了全乡黑臭水体污染、粪污乱排、垃圾随意倾倒等20余个多年来治而不绝的环境治理难点和顽疾,取得了村庄清洁攻坚战役的全面胜利。

坚持培树新风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大力围绕“共建共享”抓宣传,加强村庄治理,大力宣传和弘扬村规民约,全乡制作发放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单、倡议书、明白纸168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2条,各村录制小广播循环播放,实现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多层次、立体化,村民自发成为了村规民约的践行者、捍卫者和弘扬者,门前三包、庭院美化实现提档升级,通过引入企业开展精细化服务构建了点、线、面融合无缝衔接的整治合力。对乡域范围内全部主要道路、田间地头、沟渠、村屯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除草、绿化维护等工作,有效统筹了河湖林田长责任制落实,实现了一体化全方位覆盖,全域生态环境大幅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水清、岸绿、路畅、擦亮了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宜居新东明底色。

坚持督导问责与表彰激励相结合

坚持“共查、共比”抓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东明乡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绩效考核方案》,乡纪委联合各包村领导组成效能督查组,每周对各村人居环境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探索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环境卫生评比制度,打造实干典型,树立榜样标杆。每季度对宣传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等,年底按照排名进行表彰奖励,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全面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3+1治理体系实施以来,东明朝鲜族乡处处水清岸绿、村净路畅、花香景美、环境宜人,村庄面貌焕然一新,绿色生态和乡村民俗旅游优势进一步显现,有力推动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速。

0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标签乡村治理    

黑龙江萝北:东明乡“五个结合”加快构建3+1治理体系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时间:2023-08-19 07:37:55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作者: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提升村庄“颜值”,增强乡村治理成效。黑龙江省萝北东明乡党委政府大力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村委会管理、网格化维护+企业精准服务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机制,以突出成效为目标导向,在全乡上下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构建高效能常态化人居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乡村治理见成效、人居环境大提升。先后获得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黑龙江省村庄绿化示范村”、“黑龙江省美丽宜居村庄”、“黑龙江省省级龙江民居试点村”等荣誉称号。

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

深入推行“共谋共管”抓体系创新,积极强化村民自治的“民主”理念,有效化解各行政村空心化、老龄化严重,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力不从心的突出难题,创新工作方式,在村庄清洁治理体系中引进环境卫生第三方服务企业,承担全乡7个行政村共10个自然屯的道路、广场及沟渠、水体的日常卫生清洁,借助企业专职保洁队伍和专用清洁车辆,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攻坚行动,在全乡掀起从点到面,由面及片,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村庄清理整治攻坚热潮。

坚持全域整治与重点提升相结合

深入实施“共抓共建”抓整治,乡党委政府立足乡村长期规划和发展挖潜,深入开展“六清一修一改一建”全力提升村庄环境和村容村貌,量身制定“两巩固、两提升、三创建”工作目标,重点打造“民俗样板、村貌提升、生态特色”三类村庄:加强美化绿化、升级卫生管护,持续巩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红光村和省级龙江民居试点村黎明村,高标准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样板;完善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村屯基础设施,以红丰村、东明村畜禽粪污整治为重点集中力量打造村容村貌提升村;突出绿色生态和空置宅基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打造红鲜村民族菜园示范、新兴村规模养殖、新胜村设施农业相配套的卫生清洁和生态保护,打造绿色生态村庄,集聚项目、资金全力创建“民族乡韵·东明新村”风貌示范带。

坚持财政投入与多方筹资相结合

努力实现“共投共融”抓资金整合,在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的基础上,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拓宽资金来源,优化资金配置,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加大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共融互补,从根源抓起,实现标本兼治、统筹治理、快速提升,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截至目前,全乡已经累计整合县级以奖代投资金、乡镇补充划拨和村级资金27万元,有力形成乡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加大资金投入,集中攻克和铲除了全乡黑臭水体污染、粪污乱排、垃圾随意倾倒等20余个多年来治而不绝的环境治理难点和顽疾,取得了村庄清洁攻坚战役的全面胜利。

坚持培树新风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大力围绕“共建共享”抓宣传,加强村庄治理,大力宣传和弘扬村规民约,全乡制作发放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单、倡议书、明白纸168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2条,各村录制小广播循环播放,实现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多层次、立体化,村民自发成为了村规民约的践行者、捍卫者和弘扬者,门前三包、庭院美化实现提档升级,通过引入企业开展精细化服务构建了点、线、面融合无缝衔接的整治合力。对乡域范围内全部主要道路、田间地头、沟渠、村屯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除草、绿化维护等工作,有效统筹了河湖林田长责任制落实,实现了一体化全方位覆盖,全域生态环境大幅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水清、岸绿、路畅、擦亮了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宜居新东明底色。

坚持督导问责与表彰激励相结合

坚持“共查、共比”抓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东明乡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绩效考核方案》,乡纪委联合各包村领导组成效能督查组,每周对各村人居环境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探索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环境卫生评比制度,打造实干典型,树立榜样标杆。每季度对宣传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等,年底按照排名进行表彰奖励,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全面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3+1治理体系实施以来,东明朝鲜族乡处处水清岸绿、村净路畅、花香景美、环境宜人,村庄面貌焕然一新,绿色生态和乡村民俗旅游优势进一步显现,有力推动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速。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专题专栏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管理团队|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版权所有:中国乡村振兴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农业农村部太阳宫办公区12层 邮编:100028 投诉电话:(010)59195820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 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