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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利部出台意见

时间:2023-10-16 23:21:40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
水利部消息,为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水利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城乡融合、规模发展,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县域统管、平急两用,两手发力、完善机制的基本原则。力争通过3—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明显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水平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计量收费工程比例大幅提升,直饮水窖水、水柜水人口数量显著减少;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县域统管,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确立。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指导意见》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科学编制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合理确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研提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科学规划建设水源、水厂、管网工程,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大力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做到能联网尽联网、能扩网尽扩网、能并网尽并网。对城市供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的地区,大力发展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尽可能辐射分散用水户。对近期无法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压减直饮水窖水、水柜水的农村人口数量。三是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水源保护。集中供水工程按要求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完善分散工程净化消毒处理措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全面开展水质自检,加强对小型集中和分散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巡检和抽检,鼓励开展水质在线检测监测。四是健全优化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县域统管,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推进用水计量收费;探索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标准化管理,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五是强化应急供水保障,建立健全平急两用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做好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队伍、演练、备用水源、物资储备等各项准备;做好应对洪旱灾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保供水工作,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指导意见》强调,要以县为单元,区分东部、中部、西北、西南、东北地区差异,统筹考虑各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抓紧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一步,由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供水工作质效提升。水利部将制定标准规则,推动对标达标。对率先完成各项目标指标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加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激励。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压实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强化激励约束、做好宣传引导五项保障措施。(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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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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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23: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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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消息,为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水利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城乡融合、规模发展,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县域统管、平急两用,两手发力、完善机制的基本原则。力争通过3—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明显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水平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计量收费工程比例大幅提升,直饮水窖水、水柜水人口数量显著减少;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县域统管,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确立。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指导意见》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科学编制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合理确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研提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科学规划建设水源、水厂、管网工程,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大力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做到能联网尽联网、能扩网尽扩网、能并网尽并网。对城市供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的地区,大力发展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尽可能辐射分散用水户。对近期无法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压减直饮水窖水、水柜水的农村人口数量。三是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水源保护。集中供水工程按要求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完善分散工程净化消毒处理措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全面开展水质自检,加强对小型集中和分散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巡检和抽检,鼓励开展水质在线检测监测。四是健全优化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县域统管,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推进用水计量收费;探索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标准化管理,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五是强化应急供水保障,建立健全平急两用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做好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队伍、演练、备用水源、物资储备等各项准备;做好应对洪旱灾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保供水工作,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指导意见》强调,要以县为单元,区分东部、中部、西北、西南、东北地区差异,统筹考虑各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抓紧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一步,由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供水工作质效提升。水利部将制定标准规则,推动对标达标。对率先完成各项目标指标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加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激励。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压实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强化激励约束、做好宣传引导五项保障措施。(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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