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新疆:“五措施”助脱贫人口稳岗增收

时间:2023-11-02 00:52:17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作者:
新疆坚持把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工作,以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为首要任务,以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为底线红线,深入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高质量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齐抓共管,就业合力有效凝聚

坚持“自治区统筹、地州市负责、县市区落实、各行业部门协同用力”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将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保障群众增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脱贫人口就业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先后召开全区乡村振兴局长会议、自治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视频会议、自治区推动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座谈会、地州市稳岗就业重点工作视频会,确定“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一稳即,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两拓即,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两创即,创品牌、创机制;两提升即,提升政策效能、提升就业质量)的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思路,深入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105.8万人以上。

健全机制,就业政策不断优化

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南疆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南疆22个原深度贫困县农村公路护路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自治区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特别是在交通补贴、就业帮扶车间奖补、雨露计划补助等帮扶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生成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实施,并简化申领程序,切实让脱贫人口享受就业政策红利。截至7月底,实施帮扶车间建设、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项目133个、投资7.28亿元,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基本实现全就业,已就业的脱贫人口实现稳就业,返乡回流人员实现二次就业。

拓宽渠道,就业形式更加丰富

落实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的工作要求,持续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内部挖潜和向外输出相结合,鼓励支持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项目建设、乡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等,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特别是半劳动力或弱劳力“家门口”稳定就业,同时强化援疆帮扶、协作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多方联动,真正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与跨区域外出务工就业“两条腿”走路。截至7月底,全区脱贫人口县内务工就业89.26万人,其中:全区1650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1.99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00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14.08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300人。全区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19.85万人、较去年底增加2.88万人。

聚焦重点,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参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整体支持新疆决策部署,将35个脱贫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稳岗就业工作的重点地区实施重点帮扶,做到有劳动能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围绕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培养更多村级明白人,优化服务方式,防止政策落实出现空转、落差和偏差,让勤劳致富的受激励,防止养懒汉。截至7月底,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6.83万人,超国家年度目标任务800人。中央和自治区定点帮扶单位帮助转移就业4.9万人、较去年底增加0.33万人。对口援疆帮助疆外务工就业3.48万人、较去年底增加0.73万人。

协同推进,就业任务超前完成

区地县三级纵向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工作机制,乡村振兴、人社、教育、工信等部门建立横向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采取“线上线下实时对比监测+线下常态摸排+常态化监测”方式,加强部门间交流对接和信息数据共享,切实对脱贫人口就业状态实时监测、即时预警,并通过部门间数据比对、地州间交叉抽查、到地县实地核实等方式,适时分析研究脱贫人口就业形势,强化预警和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截至7月底,全区实现脱贫人口务工就业109.1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脱贫人口正从“就业脱贫”向“就业增收”稳步迈进,脱贫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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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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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五措施”助脱贫人口稳岗增收

时间:2023-11-02 00:52:1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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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坚持把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工作,以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为首要任务,以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为底线红线,深入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高质量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齐抓共管,就业合力有效凝聚

坚持“自治区统筹、地州市负责、县市区落实、各行业部门协同用力”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将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保障群众增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脱贫人口就业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先后召开全区乡村振兴局长会议、自治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视频会议、自治区推动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座谈会、地州市稳岗就业重点工作视频会,确定“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一稳即,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两拓即,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两创即,创品牌、创机制;两提升即,提升政策效能、提升就业质量)的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思路,深入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105.8万人以上。

健全机制,就业政策不断优化

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南疆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南疆22个原深度贫困县农村公路护路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自治区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特别是在交通补贴、就业帮扶车间奖补、雨露计划补助等帮扶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生成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实施,并简化申领程序,切实让脱贫人口享受就业政策红利。截至7月底,实施帮扶车间建设、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项目133个、投资7.28亿元,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基本实现全就业,已就业的脱贫人口实现稳就业,返乡回流人员实现二次就业。

拓宽渠道,就业形式更加丰富

落实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的工作要求,持续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内部挖潜和向外输出相结合,鼓励支持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项目建设、乡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等,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特别是半劳动力或弱劳力“家门口”稳定就业,同时强化援疆帮扶、协作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多方联动,真正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与跨区域外出务工就业“两条腿”走路。截至7月底,全区脱贫人口县内务工就业89.26万人,其中:全区1650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1.99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00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14.08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300人。全区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19.85万人、较去年底增加2.88万人。

聚焦重点,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参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整体支持新疆决策部署,将35个脱贫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稳岗就业工作的重点地区实施重点帮扶,做到有劳动能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围绕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培养更多村级明白人,优化服务方式,防止政策落实出现空转、落差和偏差,让勤劳致富的受激励,防止养懒汉。截至7月底,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6.83万人,超国家年度目标任务800人。中央和自治区定点帮扶单位帮助转移就业4.9万人、较去年底增加0.33万人。对口援疆帮助疆外务工就业3.48万人、较去年底增加0.73万人。

协同推进,就业任务超前完成

区地县三级纵向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工作机制,乡村振兴、人社、教育、工信等部门建立横向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采取“线上线下实时对比监测+线下常态摸排+常态化监测”方式,加强部门间交流对接和信息数据共享,切实对脱贫人口就业状态实时监测、即时预警,并通过部门间数据比对、地州间交叉抽查、到地县实地核实等方式,适时分析研究脱贫人口就业形势,强化预警和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截至7月底,全区实现脱贫人口务工就业109.1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脱贫人口正从“就业脱贫”向“就业增收”稳步迈进,脱贫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总监审:姚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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