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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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强化“三责协同” 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走深走实

时间:2023-02-07 11:00:00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3年第3期作者:

2022年以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和省纪委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坚持“三责”贯通协同一体发力,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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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共和县养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提高政治站位 扛牢主体责任

海南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开展有效衔接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

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7个由副州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从专题研究、联络沟通、定期报告、督导落实等方面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全面领导,构建了高位强力推动的责任链条。

加强理论武装。采取领导带头学、干部集中学、研讨交流学等方式,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干中学、学中干、边学边干,切实做到能干事、会干事。

狠抓问题整改。建立纪委监委、乡村振兴、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联合大督查和州级领导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多次开展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发扬“解剖麻雀”精神,共商解决办法,进一步规范党政议事、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等重点工作程序,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03项。把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推动形成党政干部抓实有效衔接工作的硬约束。

联动专项巡察。统筹州县两级乡村振兴、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骨干力量,采取“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巡乡带村”等方式,开展联动试点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及村干部“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等内容为重点,对项目集中、资金密集的乡村振兴成员单位开展巡察,进一步构建了上下联动、贯通协同工作新格局。

立足职责定位 履行监督责任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专起来抓”的要求,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门调度、专项推动,切实落实监督责任。

高位协同推进。成立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同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沟通联系,州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主动同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联系,了解掌握全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省纪委监委调研督导反馈问题、“三件大事”和“八大行动”,结合海南州实际细化20条监督措施,及时纳入监督内容。

专班推进工作。组建海南州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办公室,按月制定监督清单、明确监督任务、掌握监督情况、推进监督工作,成立问题线索专班,年内受理问题线索60件,立案15件;组建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州农牧局、州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商专班,加强问题研判和衔接沟通工作,同频共振开展专项监督;积极探索智慧监督新路子,依托“海南评议”平台,把全州1160个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评议范围,为开展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抓手。

建立“专档”明责。紧盯“一把手”及“关键少数”,全州5个县、36个乡镇、426个村建立了一县一档、一乡一档、一村一档的清单式“专项监督档案”,以“七看七查”为抓手压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以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支出、项目进度等“项目台账”督促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以“九个重点”促进纪委监委落实“专班专抓”责任机制,确保专项监督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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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贵南县青稞基地喜迎丰收。

坚持问题导向 压实监管责任

海南州针对影响有效衔接工作的具体问题、具体表现,对准焦距、抓住要害,不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突出专题培训。针对基层换届、驻村干部轮换后思路不清“不会干”、政策不熟悉等问题,对72名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开展专题培训,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的60名党支部书记参加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组织州县乡村四级干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等专题网络培训班7期、受训7425人。

强化制度建设。针对“两个责任”缺失、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监督合力不够等深层次问题,制定《海南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通报及跟踪问效和结果运用制度》等6项制度,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为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制度保障。

夯实发展基础。围绕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短板弱项,精准选择和实施各类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2022年统筹各类衔接资金8.53亿元,实施项目245个。从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投入乡村产业发展资金4.53亿元、占比56.1%。完成2013年以来投资112.43亿元形成的4306个扶贫资产确权移交,盘活闲置资产28个,增加创收1.7亿元。投入1.74亿元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条136.4公里,自然村道路61条349.34公里。投入3000万元实施9个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投入2010万元实施农村户厕改造5702座。

(供稿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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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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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强化“三责协同” 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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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22年以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和省纪委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坚持“三责”贯通协同一体发力,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第71页-46.PNG

青海省共和县养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提高政治站位 扛牢主体责任

海南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开展有效衔接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

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7个由副州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从专题研究、联络沟通、定期报告、督导落实等方面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全面领导,构建了高位强力推动的责任链条。

加强理论武装。采取领导带头学、干部集中学、研讨交流学等方式,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干中学、学中干、边学边干,切实做到能干事、会干事。

狠抓问题整改。建立纪委监委、乡村振兴、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联合大督查和州级领导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多次开展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发扬“解剖麻雀”精神,共商解决办法,进一步规范党政议事、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等重点工作程序,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03项。把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推动形成党政干部抓实有效衔接工作的硬约束。

联动专项巡察。统筹州县两级乡村振兴、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骨干力量,采取“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巡乡带村”等方式,开展联动试点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及村干部“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等内容为重点,对项目集中、资金密集的乡村振兴成员单位开展巡察,进一步构建了上下联动、贯通协同工作新格局。

立足职责定位 履行监督责任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专起来抓”的要求,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门调度、专项推动,切实落实监督责任。

高位协同推进。成立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同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沟通联系,州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主动同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联系,了解掌握全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省纪委监委调研督导反馈问题、“三件大事”和“八大行动”,结合海南州实际细化20条监督措施,及时纳入监督内容。

专班推进工作。组建海南州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办公室,按月制定监督清单、明确监督任务、掌握监督情况、推进监督工作,成立问题线索专班,年内受理问题线索60件,立案15件;组建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州农牧局、州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商专班,加强问题研判和衔接沟通工作,同频共振开展专项监督;积极探索智慧监督新路子,依托“海南评议”平台,把全州1160个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评议范围,为开展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抓手。

建立“专档”明责。紧盯“一把手”及“关键少数”,全州5个县、36个乡镇、426个村建立了一县一档、一乡一档、一村一档的清单式“专项监督档案”,以“七看七查”为抓手压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以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支出、项目进度等“项目台账”督促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以“九个重点”促进纪委监委落实“专班专抓”责任机制,确保专项监督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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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贵南县青稞基地喜迎丰收。

坚持问题导向 压实监管责任

海南州针对影响有效衔接工作的具体问题、具体表现,对准焦距、抓住要害,不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突出专题培训。针对基层换届、驻村干部轮换后思路不清“不会干”、政策不熟悉等问题,对72名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开展专题培训,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的60名党支部书记参加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组织州县乡村四级干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等专题网络培训班7期、受训7425人。

强化制度建设。针对“两个责任”缺失、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监督合力不够等深层次问题,制定《海南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通报及跟踪问效和结果运用制度》等6项制度,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为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制度保障。

夯实发展基础。围绕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短板弱项,精准选择和实施各类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2022年统筹各类衔接资金8.53亿元,实施项目245个。从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投入乡村产业发展资金4.53亿元、占比56.1%。完成2013年以来投资112.43亿元形成的4306个扶贫资产确权移交,盘活闲置资产28个,增加创收1.7亿元。投入1.74亿元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条136.4公里,自然村道路61条349.34公里。投入3000万元实施9个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投入2010万元实施农村户厕改造5702座。

(供稿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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